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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6日上午,濮陽信息港南寧電(記者王軍偉)在廣西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,由賀州市政協原副主席涉嫌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進行審理。

貴港市人民檢察院自1996年起全年,毛紹烈利用原縣中共賀州市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、鐘山縣縣長、縣委書記、賀州市副市長等職務的便利,受他人委托,進行工程項目建設、項目規劃批準、職務調整、晉升 收受陳紀普等37人的現金、銀行卡、住房等財產,人民幣1138.0753萬元,并在擔任廣西鐘山縣知事、縣委書記、賀州市副市長期間,超越職權,違法決定國有土地的開采權和防止減免空地下室的建設費,并 毛紹烈的行為構成受賄罪、濫用職權罪。

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,依法開庭審理,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,擇期宣判。

標題:“賀州市政協原副主席毛紹烈涉嫌受賄1100多萬元受審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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